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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动二轮车停放和充电安全大检查的建议

2月| 23日| 江苏| 南京| 雨花台
2024-02-26 09:43
城建环资
已立案(已办结)
周信
13655621231
国网铜陵供电公司供电服务指挥中心党支部书记

建议内容

      今年2月23日江苏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的火灾,造成特别严重的人员伤亡,值得我们警醒。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电动二轮车在我市已经非常普及,停放和充电暴露出的安全问题都很突出。故此,建议开展电动二轮车停放和充电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明确各方面的责任,规范停放地点,严格充电安全要求。

相关情况

建议办理单位

办理类型 办理单位 办理状态 签收时间 答复时间
主办 市消防救援支队 已办结 2024-04-17 11:17 2024-05-11 15:21
协办 市公安局 已办结 2024-04-15 15:04 2024-04-26 17:32
协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办结 2024-04-15 15:12 2024-04-26 15:15
协办 枞阳县人民政府 已办结 2024-04-17 15:36 2024-04-25 10:54
协办 铜官区人民政府 已办结 2024-04-16 09:48 2024-04-28 15:01
协办 义安区人民政府 已办结 2024-04-15 15:24 2024-04-25 08:40
协办 郊区人民政府 已办结 2024-04-29 10:03 2024-05-06 10:21
协办 市应急管理局 已办结 2024-04-15 17:03 2024-04-25 17:29

建议办理信息

市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6号建议的答复

周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电动二轮车停放和充电安全大检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迅速动员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检查。
为深刻汲取江苏南京“2·23”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根据省、市领导批示精神,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月29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规定,组织住建、消防、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聚焦老旧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场所,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进入载人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管控,坚决消除人民群众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电动自行车应当避免在室内停放、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遮挡消火栓、堵塞消防车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住宅小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配备干粉灭火器、简易喷淋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鼓励住宅小区推广应用物联网和智能化技术手段对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进行监控和预警;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3C认证要求生产等行为;严格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严格查处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对照《关于明确电动自行车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试行)》(铜安〔2022〕24号)通知要求,依法履行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源头、流通销售、末端使用、拆解回收等环节管理。
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立即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夜查的通知》,消防、公安与属地乡镇、社区、办事处联合对居民住宅小区开展联合夜间检查。截止目前,全市已出动50个检查组,检查居民住宅小区152个,现场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3052辆,清理疏散通道堵塞物302处,发放提示单2556份,张贴宣传海报520张。
二、加快解决充电设施不足等实际问题。全市现有居民住宅小区452个,其中高层居民住宅小区244个;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212563辆,其中临时通行号码(白牌)电动二轮车151160辆,电动三轮车24376辆,电动四轮车1338辆,电动自行车号牌(绿牌)35689辆(含共享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停车位57700个,其中地上33548个、地下24152个;全市住宅小区现有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端口32598个,电动自行车与充电端口配比为6.52:1。近年来,支队协调市住建局,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契机,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的建设。同时,消防救援部门在开展消防监督中,要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鼓励物业合理选址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
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和充电停放设施数量仍有较大差距,有限的执法力量与普遍性违法行为仍有较大矛盾,支队将积极联合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通过“疏散堵结合”,强化一件事全链条监管,强化电动车源头治理,加快推进充电停放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违规停放、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查处,营造声势浩大的宣传氛围,推动建立“领里守望,互相监督”的良好社会环境,切实提升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基础。
感谢你对消防救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消防救援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分办)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及三区一县政府
办复类别:B
联 系 人:齐磊
联系电话:0562-2609904
(单位盖章)
2024年5月9日
市公安局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第00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消防救援支队:
现就市人大第十七届三次会议闭会第006号“关于开展二轮车停放和充电安全大检查的建议”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组织派出所积极参与做好防火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全市各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检查、入户走访等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书面报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通报消防救援机构,推动整改措施及时落地。同时依托“网上警民议事厅”“百万警进千万家”等城乡社区警务工作载体,发动江淮义警、网格员、物业管理员、楼栋长、保安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广泛宣传、 觉抵制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检查工作。

联 系 人:蒋钦华
联系电话:0562-2683105
                          

                         铜陵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5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18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民建界别在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推进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建议”(10-3-218号提案)收悉,现将我局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顺应人口老龄化需求,完善住宅功能,提升居住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民生实事予以强力推进,结合改造积极推动加装电梯工作,加装电梯数量逐年增加,一大批居民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上下楼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截止目前全市累计43部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建成投入使用,已登记待签约的25部。累计拨付财政补助资金681.56万元,补助占比34.20%。 一是完善支撑体系,强化顶层设计。根据民法典和省、市相关意见要求,先后出台《铜陵市城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建函〔2018〕180号)及《铜陵市城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指导意见(修订)》(建函〔2021〕105号)等文件;今年根据市人大2024年立法计划安排,配合市住建部门起草《铜陵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条例》,目前正在征求县、区和市直部门意见。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参照省内其他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标准,经专家评审,2024年调整我市加装电梯奖补标准,按不分楼层统一给予每台补贴20万元/台,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推进《铜陵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条例》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二是配合市住建部门探索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统一设计、统一采购、统一加装、统一维护,开展连片成片规模化加装电梯建设,进一步降低加装成本,切实把利民好事办好做实。
枞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人大闭会期间周信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电动二轮车停放和充电安全大检查的建议”(闭会6号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关于“开展电动二轮车停放”的建议。
一是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设计图纸审查范畴,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等居住类建设项目,要制定建设标准,督促指导建设单位规划配建电动车棚。对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在有条件的地方尽快修建电动车棚。电动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在电动车棚内应规划配建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有效缓解居民停放难、充电难的问题。
二是严把源头管控措施。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切实落实电动车的生产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的检查力度,加强违规改造电动车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企业的检查频次和抽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无证和质量不合格的整车及配件产品依法严肃查处,把牢电动自行车产品源头关。
三是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及时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推广安装电梯智能识别系统,通过智能化手段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
二、关于“充电安全大检查”的建议。
一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空降”、“私拉”电动自行车充电线、楼道内乱堆乱放、小区消防设施不完备为重点整治目标,采取日常检查、联合检查、错时检查、“回头看”等形式,深入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和企业单位等开展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重点对各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上门服务指导、关停、罚款、约谈等措施,指定帮扶跟踪人员,督促各类场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各类隐患按时整改到位。
二是推进增设充电桩。按照居民意愿、条件允许、安全使用、技术规范等要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新建、改建一批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探索老旧小区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共享、互利机制,配套完善相关消防设施,进而推进改造后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及充电桩的设置技术合理化、利用高效化、使用安全化。
三是持续开展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月”“119宣传月”等活动,深入住宅小区、沿街商铺、出租房、社会单位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通过宣传版面、多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及时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引导居民规范停放电动车,教育居民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2024 年4月24日
铜官区人民政府



〔2024〕-31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
第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消防救援支队:
周信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电动二轮车停放和充电安全大检查的建议”(17-3-B6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一是党建引领齐抓共管,织密社会安全防护网。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依托“党建+网格化”治理体系,全面构建全员参与工作大格局。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会,大力发挥基层堡垒作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安全隐患大排查、消防演练等活动,对辖区内社区、派出所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网“全覆盖、无缝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示范引领作用,坚决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多线推进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夯实攻坚行动。重点关注居民楼楼道、沿街商户、大型群租房、农村自建出租房各类场所安全。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坚决落实电动车“三个决不能”要求(即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
三是集中攻坚有序推进,自查自纠守牢红线。针对封闭小区、老街等地设置更多的集中充电设施,安排志愿者队伍强化日常巡查,疏堵结合杜绝电瓶车违规充电现象。同时,对沿街商户开展电动车使用安全教育,引导其在日常经营和生产活动中,时刻紧绷安全之弦,坚决守牢安全红线。  
                         


  2024年4月26日 
义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市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期间第00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
市消防救援支队:
周信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电动二轮车停放和充电安全大检查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区职能,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绿色出行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电动自行车成为很多居民出行首选,其保有量不断上升。受到集中充电设施缺乏等因素的影响,不少居民会选择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走道及楼梯等公共区域充电或者用拉飞线的方式充电。诸如此类违规充电状况,主要源头为集中充电装置设置不足、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和物业管理单位履职不到位三个原因。
针对这三点,我区在近年来陆续开展以下工作争取不断破解电动自行车飞线入户充电的难题。
一是抓住老旧小区改造机会,将消防车通道治理和电动车停放充电等工作纳入全区部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中,在改造中同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二是积极函告主管部门区住建局、属地政府要将消防车通道治理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纳入住宅小区安全改造计划中,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小区改造,建立底数清单和整改清单,分区域统一规划选址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库(棚)。新建小区审批部门应将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作为必要条件进行审批,并根据小区建设面积、住户多少要求建筑方设置足够数量的电动车充电设施,如充电桩、智能充电柜等。对已建好的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应责成物业管理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应在室外集中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区域,加装集中充电装置。
三是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围绕提升城乡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等,开展贴近城乡实际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年人、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发放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手册,强化关爱服务和精准帮扶。发动派出所民警、乡镇社区网格员、物业管理单位等群防群治力量,经常性开展上门入户宣传电动车危害性,发放告知书,张贴宣传海报,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监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室《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中规定的消防工作职责,督促公安派出所、乡镇、居(村)委会落实监管职责。二是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充分履行日常管理责任。指导物业管理单位主管部门开展电动车管理业务培训工作,区消防大队并先后联合区应急局、住建局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集中约谈和培训,进一步明确针对电动车物业管理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责任。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郊区人民政府
郊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第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消防救援支队:
周信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电动二轮车停放和充电安全大检查的建议”(17-3-B6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一要大力推进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从非盈利性公益事业进行定位,把建设小区充电棚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采取整体规划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住宅小区分批次进行增建、改建、扩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不论是新建小区还是老旧小区,努力实现全覆盖,同时全部配置符合安全规定的集中充电设施,以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二要深入推进居民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城乡居民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让电动车上楼,不在楼道、门厅、室内停放和充电。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微信短信等媒体平台,制作警示性标语、火灾案例图册,加强宣传教育、警示教育,切实提高群众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让广大居民家喻户晓,自动自发做好自我防范。
  三要坚持多方联动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由政府部门牵头,公安交管部门加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上路、超速、违停等不法行为的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商家经营劣质蓄电池、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修改限速控制器等不法行为的查处;社区要大力支持督促小区物业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和违规充电行为监管,辖区民警配合社区居委会进行行政执法;机关事业单位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回小区、作表率。
  四要健全管理电动自行车法规制度。制定出台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停放充电、安全监管、事故认定、责任追究等涵盖整个电动自行车生产运营、安全使用的制度法规,补齐管理上的制度漏洞,强化落地落实,有效执行。
  五要推广运用现代智能科技手段。通过在电梯、楼道安装自动监控识别系统或门禁系统、报警系统,阻止居民将电动自行车推进电梯或楼道,保障居民日常安全。推进集中充点喷淋、烟感等消防设施配套建设。
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市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闭会第00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消防救援支队: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闭会第006号意见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为深刻吸取“2·23”南京雨花台区火灾教训,市安委办会同市消安委办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聚焦老旧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场所,确定整治电动自行车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进入载人电梯上楼、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等12项专项整治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多月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管控,常态化联合开展检查,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消除人民群众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二是压实工作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等要求,压实县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社居委、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区党员、志愿服务队、楼长等社会力量,推动各级住建、市场、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关于明确电动自行车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试行)》分工负责整治工作,督促物业履行日常管理责任,合力推动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三是完善相关设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先立后破,从根源解决群众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便利等实际问题。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已建成有物业的小区和有主管单位的居民楼,没有物业和主管单位的老旧小区等3类小区,按照“一区一策”原则制定治理方案,在摸清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分类施策,加快解决充电设施不足等实际问题。截止目前,全市已出动50个检查组,检查居民住宅小区152个,现场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3052辆,清理疏散通道堵塞物302处,发放提示单2556份,张贴宣传海报520张。
       下一步,我局将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及季度安全生产“赛马”,持续跟踪督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不断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水平。


铜陵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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