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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铜陵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城乡| 居民| 养老| 保险| 关乎
2025-01-11 19:45
社会建设
已立案(办理中)
高军
15056216886
俞萍锋,潘明华,王亮,王波,王琴钟,程军民,曹文敏,张宏武,李辰,郜雨云,查健,江梅朵,程安平
东联镇方霞家庭农场负责人

建议内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乎铜陵市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与晚年生活质量,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一环。近年来,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际推行与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通过优化完善制度加以解决,以提升养老保险的保障效能与服务水平,增强居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一)待遇保障不足。目前铜陵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相对较低,难以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特别是随着物价上涨和生活成本的提高,养老金的支撑作用越发有限,部分老年居民生活仍显拮据,影响了养老保障的实际效果,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太匹配。 (二)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现行制度在激励居民参保缴费方面存在欠缺,缴费档次设置及补贴机制未能充分调动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积极性,导致部分居民为追求眼前利益选择低档次缴费,影响了个人账户积累和未来养老金待遇提升空间,削弱了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能力和可持续性。 (三)基金可持续压力渐显。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铜陵市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人数持续攀升,而参保缴费人数增长相对缓慢,基金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给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稳定运行带来挑战,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可能会影响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进而引发社会问题。

(一)适度提升待遇标准。市政府应结合铜陵市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以及财政承受能力,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确保养老金能够切实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并逐步缩小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差距,使城乡居民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优化参保激励机制。调整缴费补贴政策,加大对高档次缴费的补贴力度,形成合理的缴费激励梯度,让居民切实感受到多缴费多得实惠;同时,对于长期连续缴费的居民给予额外奖励,鼓励居民早参保、长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未来养老金待遇水平,增强制度吸引力。 (三)增强基金支撑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确保财政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探索多元化的基金筹集渠道,如鼓励社会捐赠、利用集体收益补助等方式充实基金;加强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缓解基金收支压力,保障制度的长期可持续性。 (四)强化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设,充实专业人员力量,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社保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简化办事流程,方便居民参保登记、缴费查询、待遇领取等业务办理,提升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养老保险服务。

相关情况

附议情况

姓名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附议情况 附议时间
俞萍锋 义安区代表团 安徽省铜陵市 13506856968 同意附议 2025-01-13
潘明华 义安区代表团 安徽省铜陵市 15005626999 同意附议 2025-01-13
王亮 义安区代表团 安徽省铜陵市 13615628595 同意附议 2025-01-13
王波 义安区代表团 安徽省铜陵市 13865627626 同意附议 2025-01-13
王琴钟 义安区代表团 安徽省铜陵市 18705629956 同意附议 2025-01-13
程军民 义安区代表团 安徽省铜陵市 13955905161 同意附议 2025-01-13
曹文敏 义安区代表团 安徽省铜陵市 13905621590 同意附议 2025-01-13
张宏武 义安区代表团 安徽省铜陵市 13856288000 同意附议 2025-01-13
李辰 义安区代表团 安徽省铜陵市 18956250730 同意附议 2025-01-13
郜雨云 义安区代表团 安徽省铜陵市 15056819798 同意附议 2025-01-13
查健 义安区代表团 安徽省铜陵市 13705621169 同意附议 2025-01-13
江梅朵 义安区代表团 安徽省铜陵市 15357812096 同意附议 2025-01-13
程安平 义安区代表团 安徽省铜陵市 13399629999 同意附议 2025-01-13

建议办理单位

办理类型 办理单位 办理状态 签收时间 答复时间
主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签收 2025-03-26 14:53
协办 市财政局 已办结 2025-03-17 11:31 2025-05-20 11:55

建议办理信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关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市人社局:
现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局严格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资金保障,优化政策供给,多措并举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
一是建立待遇动态调整机制。2024年度分两次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累计增发25元/人月;2025年继续落实有关提标政策,切实保障待遇水平稳步增长。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24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0308万元,同比增长23.9%;支出68843万元,同比增长18.5%。我局严格执行社保基金基金预算管理制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三是落实梯度缴费补贴政策。我市对参保人员按缴费档次实施阶梯式差异化补贴,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正向激励,并同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居民提高参保质量。
我局将立足职能定位,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加强基金运行监测,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协同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推动惠民政策精准落地,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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